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其格勒克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EPC模式总承包)已经由墨财扶字[20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其格勒克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EPC模式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2751.44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其格勒克村
2.工程规模:新建日光温室大棚(160*14)136座,预冷车间(保鲜库),辅助工程(含给水管线,供电线路,硬化路面,沥青路面,机井维修,土地平整),设备购置(潜水泵2台,增压泵2台,地磅1套,制冷设备14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T2021011436800101001
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其格勒克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EPC模式总承包)-施工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6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及专业承包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承接过类似工程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日期为准。业绩材料需反应项目负责人;2、【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承接过类似工程不得少于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设计合同的复印件。3、开标现场须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查询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4、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5.设计、施工模式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若牵头方为外地企业的需提供进疆备案手册;(3)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1月16日至2021年02月0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0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1年02月04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2021年02月04日19: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ztb.xjjs.gov.cn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本项目资金扶贫资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网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墨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大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古则东路4号
地址:
和田市京苑街南苑小区16号楼旁三层三楼
邮编:
848100
邮编:
848000
联系人:
王艳梅
联系人:
李长勇
电话:
0903-6517725
电话:
0903-2052830
传真:
0903-6517725
传真:
0903-2052830
电子邮件:
32516225@qq.com
电子邮件:
821296427@qq.com
章验证失败
用户登录
关闭
用户名:
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