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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号:20C01980 采购执行编号:TC209D1H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2021年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5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支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 20,425,990.00元
分包号:2
供应商名称: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梨树湾临泉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 23,468,730.00元
分包号:3
供应商名称: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西一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 15,019,810.00元
分包号:4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高新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23幢
中标(成交)金额: 16,833,490.00元
分包号:5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腾芳大道6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 26,879,410.00元
分包号:6
供应商名称: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兰馨大道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26,629,020.00元
分包号:7
供应商名称: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C座
中标(成交)金额: 14,059,400.00元
分包号:8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二零八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劳动村10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274,090.00元
分包号:9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劳动村10号
中标(成交)金额: 10,936,6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分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武隆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1042.5990*0.25%=9.5564万元。 |
分包号:2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秀山县和酉阳县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1346.8730*0.25%= 10.3171 万元。 |
分包号:3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南川区和万盛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501.981*0.25%= 8.2049万元。 |
分包号:4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江津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683.3490*0.25%= 8.6583万元。 |
分包号:5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彭水县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1687.9410*0.25%= 11.1698万元。 |
分包号:6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黔江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1662.9020*0.25%= 11.1072万元。 |
分包号:7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綦江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405.9400*0.25%=7.9648 万元。 |
分包号:8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石柱县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附件2),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3.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4.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各分包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前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和直接接入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 各分包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前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和直接接入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827.409*0.25%=9.0185 万元。 |
分包号:9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
北碚区、巴南区、合川区、渝北区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
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2021年度实施方案》(附件1),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2.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 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
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各分包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前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和直接接入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1.5%+400万元*0.8%+500万元*0.45+93.6656*0.25%=7.1841 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瑞孔、巫新、余远瑶、李海平、夏红霞、曾建成、向强、陈江涛、潘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各分包“其他”内容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易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65402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支睛路凯比特大厦A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元
代理机构电话:6888133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65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