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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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扬子石化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以(石化股份化〔2020〕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扬子石化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可燃性气体回收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
1.新建1座30000m3干式气柜,新建3台7000Nm3/h压缩机及配套设施。
2.改造原DCS控制系统,扩容SIS和GDS系统。
3.新建6KV与380V配电系统。
4.适应性改造火灾报警与消防、监控等设施。
2.4建设投资:人民币9248万元(已扣除增值税950万元)。
2.5计划工期: 310 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
技术服务期: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场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的质量、HSSE、进度、投资管理,项目组织协调,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试车,项目中间交接,工程结算,并配合项目审计、资产交付相关工作、竣工验收管理等技术服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业绩(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
(6)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员资质要求
3.3.1项目经理(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持有注册建造师( 一 级)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不满55周岁,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3.3.2项目经理(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不满55周岁,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3.3.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3.4质量负责人(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或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注册资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1年 1 月 20 日至2021年 1 月 25 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9楼)。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请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人的纳税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盖公章)。
(6)出具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4.6投标人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21 年 2 月 25 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9时00分。
6.4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9楼)。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 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9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9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
邮编: 210048 ;
联系人: 朱立然 ;
电话: 025-58561801 ;
电子邮箱: zhulr.yzsh@sinopec.com
。
10.招标人指定账号
开户名: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开户帐号:4301014929100194481
联行号:102301000108
纳税人识别号:913201917971060474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 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在网上成功完成潜在投标人入库注册和申领CA证书(CA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和解密等),报名成功后,方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购买地点、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20 日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招标项目编号
规定发售地点
规定发售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日:每天 时 分至 时 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购买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标段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发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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