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上海市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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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1月15日 14:1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4:1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7日 09:30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预算金额¥32.514248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宁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66807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4529755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8566807
项目概况 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JS2021-001 项目名称: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 预算金额:32.51424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142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WYJS2021-0012.项目名称: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3.预算金额:325142.48元4.最高限价:325142.48元5.采购需求:五十五中化粪池抽水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7.计划工期:2021年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3.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1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地址: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联系方式:0431-845297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联系方式:0431-8856680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宁电话:0431-88566807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 地址:长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 联系方式:0431-8452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方式:0431-88566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 话: 0431-8856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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