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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室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1月15日 14:0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室内改造项目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4:0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8: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预算金额¥60.0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丽娜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24702采购单位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紫气大路西段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0434-3275039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丽娜0431-81124702
项目概况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室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2021-001 项目名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室内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编号:JLBW-2021-001项目名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室内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00200元最高限价:600200元采购需求:室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投标人需执行财库【2016】12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同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方式: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防控关键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453568070@qq.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紫气大路西段 联系方式:李女士0434-3275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方式:马丽娜0431-81124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电 话: 0431-811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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