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的批复》(宁交投函〔2020〕10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宁东南、高沙窝、盐鄂主线、同心等四处收费站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7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运营管理经费,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包含宁东南收费站、同心收费站、盐鄂收费站、高沙窝收费站、彭阳主线收费站等5处收费站,具体内容为宁东南收费站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940.4m²,同心收费站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026.8m²,盐鄂收费站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028.2m²、消防泵房64.6m²,高沙窝收费站新建宿舍楼1320.5m²、应急物资储备库827.0m²、附属用房130.9m²、卸货棚490.7m²,彭阳主线收费站应急物资储备库约1000m²,共计新增建筑面积约7829m²,项目内容还包含彭阳主线收费站约6780m²建筑物的加固维修以及为上述5处收费站增加的监控、消防、生活、绿化等配套设施设备。(注:彭阳主线收费站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范围:(1)本次施工招标包含宁东南收费站、同心收费站、盐鄂收费站、高沙窝收费站共4处收费站施工内容。(2)本次监理招标包含宁东南收费站、同心收费站、盐鄂收费站、高沙窝收费站、彭阳主线收费站共5处收费站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纸质标,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宁东南、盐鄂收费站施工
二标段: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同心、高沙窝收费站施工
三标段:2020年度宁夏高速公路基层站点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27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100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7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5 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第一、二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第三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第一、二标段(施工):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投标人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信息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查询的企业信息中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一致,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彩色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彩色复印件。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1.财务报表每年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度(2019年)财务报表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3.投标人上一年度(2019年)的流动净资产值大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新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以网页截图为准)。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住建部或交通部网站或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评标时若查询的网查业绩信息与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网查业绩截图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信誉应满足“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的内容,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地方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或房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1名):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建筑或房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承诺的内容为上述人员能够从中标项目或任职项目上撤离;
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3.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它项目上任职,但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第三标段(监理):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
1.投标人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财务能力
|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证书或质量评定书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并按“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施工监理业绩)”应附:合同(必须有)、交工证书或质量评定书(二选一)的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证明材料中的法律主体必须为投标人本身,投标人须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分包合同均视为不满足招标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审查中均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企业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总监理工程师(1名)
| 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
1、总监理工程师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五)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拟投入监理工程师的资历,并按“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未按照表(五)填报的或所附资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拟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如监理工程师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彩色复印件。
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上应明确其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
未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如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3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具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按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4.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的,并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共资源交易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上进行转载。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收费站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
邮 编:75001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王新 李强 郑林仙
电 话:0951-8801034
电 话:0951-6198421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var 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
obj.style.display = "";
obj.style.pixelLeft = pX;
obj.style.pixelTop = pY;
document.body.scrollTop = pY -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