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山城市公园答疑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1:总工几百平方的建筑,要求建筑一级资质,请问那个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允许的,公园项目住建部都不要求资质。如果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执行,我们会向上一级部门投诉
答: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高边坡和深开挖工程内容,资质条件设定参照渝建发(2002)47号文规定执行的。
质疑2:我的业绩有高边坡,但是网上截图建委只输入了边坡,没有写的很细致,我就没有投标资格了吗?? 这个业绩设置不合理
答:为保证业绩查询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3:公园项目的嘛,还建筑一级,完全是乱设置
答: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高边坡和深开挖工程内容,资质条件设定参照渝建发(2002)47号文规定执行的。
质疑4:从招标相关数据来看,远远没有达到建筑一级的标准,资质设置不合理
答: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高边坡和深开挖工程内容,资质条件设定参照渝建发(2002)47号文规定执行的。
质疑5:投标函中工程质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6页质量要求全部填写?工程质量达到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园林绿化植物(包括所有苗木)2年养护期间成活率保证100%(补栽补种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和《重庆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灌木种植密度及乔木规格、树形等按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养护期如苗木存活率低于100%,必须在招标人通知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或补栽,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养护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苗木养护:以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标准必须达到渝园林发2010169号文中确定的一级养管标准。中途死亡的苗木的养护期和包活期从更换之日起计,仍为贰年。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须严格按照公园绿地一级管护标准进行日常精细化养护)。。请明确。
答:是。
质疑6: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6页计划工期中填写,除招标文件单独约定外的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请明确。
答:是。
质疑7:招标文件未明确电子光盘装入哪一部分袋中,请问电子光盘是否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
答: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的袋中。
质疑8:招标文件P8,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并且包含高边坡整治工程。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建设规模(需体现“景观绿化”字样及景观绿化具体工程规模的信息并同时体现“高切坡”或 “高边坡”字样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若一个合同中不能同时体现上述两个工程内容的,投标人可分别提供两个合同证明具有上述要求的工程内容。 质疑:如果我单位具有2个业绩,其中1个业绩满足绿化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要求,另外一个业绩满足高切坡整治工程的要求。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质疑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建设规模(需体现“景观绿化”字样及景观绿化具体工程规模的信息并同时体现“高切坡”或“高边坡”字样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我单位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中,建设规模显示为“绿化占地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xx”大于5万平方米,请问是否满足“绿化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
答:满足。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范围调整为: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建筑物、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硬质铺装、园林绿化、高边坡工程、BIM(BIM精度达到300及以上)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调整为:
①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园林绿化植物(包括所有苗木)2年养护期间成活率保证100%(补栽补种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和《重庆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灌木种植密度及乔木规格、树形等按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养护期如苗木存活率低于100%,必须在招标人通知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或补栽,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养护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
②苗木养护:以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标准必须达到渝园林发[2010]169号文中确定的一级养管标准。中途死亡的苗木的养护期和包活期从更换之日起计,仍为贰年。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须严格按照公园绿地一级管护标准进行日常精细化养护)
③必须申报成功一级智慧化工地。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增加第“14条”:
14.智慧工地
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本项目施工必须申报成功一级智慧化工地,施工采用BIM,且BIM精度达到300及以上,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报价。
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4.2.1.2计价原则增加“(11)条”
(11)竣工结算价:包含一级智慧化工地及BIM相关费用。
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2智慧工地增加:
本项目施工必须申报成功一级智慧化工地,施工采用BIM,且BIM精度达到300及以上。
7、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特别3的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