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霍邱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霍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HQZFCG-202017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霍邱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HQZFCG-2020170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陆万伍仟陆佰陆拾元整(小写:4165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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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霍邱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备灾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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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苏迎杰、李玲、唐志国、张宁生、韩保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规定货物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A 区 8 楼
联系方式:韩先生电话: 0564-601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新地中心 C 座 1704 室
联系方式:0551-63634252/15178686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储女士
电话:0564-6012970/0551-63634252/15178686617
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