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2021-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广佛高速沙涌出入口收费站广场及进出口匝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高速沙涌出入口收费站广场及进出口匝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立交改造范围广佛高速公路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41m,本次出入口及收费站改造维持高速主线现状;现状匝道改造长度为823.8m(DK0+101.6~DK0+659.3、FK0+000~FK0+266.1),新建匝道长度为346m(GK0+009.1~GK0+355.1),改造收费广场一处(由现状的2 进2 出收费车道改造为3进4 出收费车道),D、G 匝道设计速度20km/h,F 匝道设计速度为30km/h(维持现状),匝道路基标准宽度为9m(单车道)及10.5m(双车道);改造盐南路(沥青罩面)约155m(LK3+885~LK4+040);新建连接线130m(HK0+000~HK0+130)。全线平面交叉2 处;设置1 道过水箱涵、2 道石油管线保护涵;新建收费站管理用房1 处。建安费为8689.7823 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设计人收到评审修改意见后10日内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0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
注:如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须调整设计周期,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中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匝道工程(含收费广场)、桥涵工程、排水、交通工程(含各类系统)、消防、照明、等附属设施的设计;
(2)权限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设计;
(3)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养护、房屋建筑(如有)以及相应的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
上述设计包括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竣工图确认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1,513,438.40元。
2.5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通过评审及符合约定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道路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桥梁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执业证书。
5)机电专项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①上述所有人员,均不能互相兼任。
②职称证书颁发部门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5.7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 月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 月4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2 月4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 月4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205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⑥获授权代理人的健康证明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9.异议和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7-85689562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孔繁聪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