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891)
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89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供应商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891
1.3.招标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为了落实南方电网在电动汽车产业服务链的布局,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充电产品,拟进行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有效时间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15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300-750V
20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包括:300-750V 、400-750V、600-750V
2.2.1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的明细及最高限价表。
2.2.2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参照各标包中标比例进行控制。
2.2.3单价报价在单价最高限价及以下为有效报价。
2.2.4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
2.2.5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2.6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2.7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时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分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分包数量
| 分包序号
| 同一供应商本标的最大中标包数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1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 标包1
| 10000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3
| 1
| 1
| 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 50
|
标包2
| 2
| 30
|
标包3
| 3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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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15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300-750V
20kW充电模块,恒功率充电电压范围包括:300-750V 、400-750V、600-750V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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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2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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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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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咨询设计、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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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 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 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 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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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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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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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必须投标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投标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的 |
| 1
|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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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投标人或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原厂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 及CNAS 资质)出具的20kW充电模块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应不低于330-750V)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
|
| 3
| 投标人或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充电模块供货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扫描件),且累计销售业绩需超过1亿元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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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1月21日17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再转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现场或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A座直梯上二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2月09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5.3招标文件澄清安排:
5.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在2021年01月22日17时00分00秒前提出。
5.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为(/)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2826375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ddwork@126.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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