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37024-1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7024-1工程 ;建设单位为晋江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晋江某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漳州市、福清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37024-1工程 ,总造价约330万;电压增容工程;电气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和设计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99806.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及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50 号)文件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总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①“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纸质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工程交易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另计,购买图纸需预约)售后不退。
4.3.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3.1单位介绍信(原件);
4.3.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一号梯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卡(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给于工程交易卡),若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能出示工程交易卡,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https://www.{wz_now/)、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某单位
地址:晋江市,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75789968,传真:/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三号梯二楼,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hj83982828@163.com
电话:18350588701,传真:/
联系人: 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