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新区中贤台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监理,I1301000075028505001G02,
保定市高新区中贤台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高新区中贤台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贤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贤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高新区中贤台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保定市高新区中贤台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监理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5 09:00至2021-01-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贤台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贤台乡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中路2607号D座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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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朱时佳
| 联系人: | 杨琳 |
电话: |
0312-7012158
| 电话: | 1323127776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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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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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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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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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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