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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新经发【2020】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连路以南、承恩大道以西、云林路以北、凤里路以东;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4000平方米,装配整体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包括建安(含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装饰、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含综合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围墙、门卫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72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期,下同)为实际施工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
2.5监理合同估算价:44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还应提供“江苏民防”网站公示截图)
注:江苏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到江苏省民防局备案,经“江苏民防”网站公示后,方可承接江苏省境内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详见苏防规〔2015〕1号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与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注册证书)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土建2名、安装1名),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土建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安装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与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注册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配备标准应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规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6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投标人为本省企业,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在淮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投标人为非本省企业,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注:本项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本省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淮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在监项目的还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该项目总监在其它在建项目上从业的书面材料。
说明:“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
3.7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提供项目监理人员有效合格的备案证明)
3.8授权委托人、拟选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3.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0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1投标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3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14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曝光 列入存在提供虚假业绩的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有效的网上截图(如组成联合体,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本身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则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只能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 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7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CA锁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公司陈工联系,电话:13770370470(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生态文旅区福地路生活广场地 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晏工 联 系 人:仲小玲
电 话:0517-83638790 电 话:0517-80528105
2021 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