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ZJCXYZB-202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警察学院学生公寓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人:贵州警察学院
1.1项目概况:贵州警察学院学生公寓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1.2项目地点:南明区见龙洞路198号(学院内)
1.3招标范围:详见改造内容及要求清单
二、报名须知:
2.1资金学院自筹,资金预算9.97万元
2.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3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投标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消防设施销售、维修及安装等内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 时。
采取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外,报名时复印件交于招标方留存。只有报名登记后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21日上午9:00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报名地点:学院南区行政楼二楼总务处
五、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学院南区行政楼二楼总务处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13595090120
七、要求:
7.1消防设施改造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咨询联系人。请投标人做投标文件壹正两副。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模板制作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含投标报价函、承诺函、营业执照、法定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封面及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7.2开标时,参加投标人应出示的证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3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八、定标原则: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人(只有一次报价),并承诺设施质保期限为壹年。
九、其他:项目改造完成验收(校方邀请南明消防大队参与)合格后支付款项。
贵州警察学院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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