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资金及预算控制单价:财政资金,预算控制单价:49.52元/㎡;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5.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质量目标: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消纳等相关规定;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和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否则视同未提供;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
3.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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