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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JG2021-0156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JG2021-0156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15
详细内容: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8〕53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018-440112-47-01-824819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119078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联系电话:020-829784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387309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8133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塘岭新建广州实验中学

四、项目概况:黄埔区新建广州实验中学,由多栋建筑单体组成,地下主要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包括高中教学楼、初中教学楼、高中实验楼、艺术图书楼、初中宿舍楼、高中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教育资源楼等八个单体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永久用电工程,供电方式采用20kV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由知识城站知识城F7、知识城F32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按双列共7面开关柜规模建设。地下室北区,地下室南区,高中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楼各新建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间1间。专变部分新装专用变压器2×1000KVA+4×1600KVA+2×2000KVA。合计总容量12400KVA。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完成本项目的永久用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电方式采用20KV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由知识城站知识城F7、知识城F32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按双列共7面开关柜规模建设。电源1由知识城站F7供电,新建开关房1M母线新敷设20kV电缆至新建地下室北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再由新建地下室北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Ⅰ段母线侧新敷20kV电缆至各个分高压室和专变房。电源2由知识城站F32供电,新建开关房2M母线新敷设20kV电缆至新建地下室北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Ⅱ段母线侧。

地下室北区部分由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B1专变房的T1变压器和T2变压器;各相邻的两台变压器变须通过低压配电柜做低压联络。装机容量2×1600KVA。

地下室南区部分由地下室北区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2高压室,再由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2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B2专变房的T3变压器和T4变压器;各相邻的两台变压器变须通过低压配电柜做低压联络。装机容量2×1600KVA。

高中宿舍楼部分由地下室北区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3高压室,再由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3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B3专变房的T5变压器和T6变压器;各相邻的两台变压器变须通过低压配电柜做低压联络。装机容量2×1000KVA。

学生活动中心部分由地下室北区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1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4高压室,再由新建广州实验中学K4高压室新敷20kV电缆至新建广州实验中学B4专变房的T7变压器和T8变压器;各相邻的两台变压器变须通过低压配电柜做低压联络。装机容量2×2000KVA。

送电投运同时拆除原出线临时施工电源及计量装置。

(2)供电电源以知识城F7为主供电源、知识城F32为备供电源,采用一主一备供电方式,设置有可靠电气联锁

(3)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2×1000KVA+4×1600KVA+2×2000KVA,合计容量:12400KVA

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399.776665万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15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907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本职务。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z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z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

交易申请表.pdf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广州实验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pdf

广实永久用电招标公告1.13(定稿).doc

广实永久用电招标文件1.13(定稿).doc

_20210114115649.G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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