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146章福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146章福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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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福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章福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已由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南发改投资[2019]1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章福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划拨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包括一区排水、二区排水、2个污水终端处,雨水管PVC双层轴向中空壁管D300mm(SN=8KN)127米,DN500mm(SN=8KN)79米,DN600(SN=8KN)284米,DN800(SN=8KN)310米,DN1000(SN=8KN)287米,污水管PVC双层轴向中空壁管DN300(SN=8KN)240+124=364米,DN400(SN=8KN)911+1488=2399米,DN500(SN=8KN)609+393=1002米,UPVCΦ16012000米,场地铺装花岗岩276.1平方米,新建凉亭一个。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1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当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1、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登记申请表外,上述投标登记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即可。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人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4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章福村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章福村委会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668-2518803
招标代理: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一栋602房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668-228862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20-28866000
2021年1月15日
附件一: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代表本人身份证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证书副本的彩色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件;
原件备查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件;
原件备查
7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任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上述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至少包含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原件备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序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1
项目经理
1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委派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4
质量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
财务负责人
1人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经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已完成变更的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社保证明。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22天/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22天/月;安全负责人22天/月;质量负责人22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近3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向监督机构填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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