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G2020-52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公安厅委托,就江苏省公安厅精密空调更换项目(JSZC-G2020-526)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采购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精密空调更换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0-526
原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1日
原公告媒体: 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增加
2.6.1设计方案详见机房精密空调设置平面简图(附件),如有不详请自行与甲方联系现场查看。
2.6.2设计方案的要求为:
根据现有机房尺寸,并结合所投产品尺寸,绘制出机房精密空调设备平面布置图的,尺寸标准清晰,机组型号标注正确;
提供空调机组的内机、外机摆放位置合理,内机可做到全正面维护,散热好,占地面积小,可并装的方案说明;
提供机房的气流组织合理,保证有效的送、回风距离,无送风死角的方案说明;
提供机房内保证不得结露,机组具有快速除湿功能的方案说明;
设计方案要考虑办公室噪音及周围居民扰民问题。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精密空调参数规格一、规格二、规格六、规格七整体替换,详见上传附件“精密空调参数修改”。
增加精密空调设计图,详见上传附件“公安厅精密空调设计方案图”。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1、投标主要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
2、投标主要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
修改为“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
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月21日14:30
调整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2月1日下午14:30”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
邮编:210009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建浩联系电话:025-83668513
采购人:江苏省公安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联系人:姚晓宁
联系电话: 13813888608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公安厅精密空调设计方案图.rar
精密空调参数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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