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号楼电梯改造的补充通知二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号楼电梯改造的补充通知二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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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BC2020-GS-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号楼电梯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类别:服务类-其他”
2、“5、辅助工程:包含旧电梯拆除、井道整改及修复(机房预留孔洞整改、井道圈梁整改、厅门门洞修复等)。”
3、“二、评分标准”
4、“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更改为:
1、“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2、“5、辅助工程:包含旧电梯拆除、井道整改及修复(机房预留孔洞整改、井道圈梁整改、厅门门洞修复等)。由于响应产品产品尺寸规格及现场安装条件限制等情况,无法计算出相应工作量,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技术规格、施工能力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以未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而要求增加相应费用。”
3、“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第一步:响应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响应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注: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响应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响应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响应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
(二)技术规格、配置、方案及安装等:37分
1、投标产品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功能配置等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得4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必须填写技术对照表,缺表格或表格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产品采用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为原厂原品牌,且曳引机采用安全、节能、可靠的关节型定子铁心技术的,全部满足得6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法定机构出具的权威证明文件复印件核查);
3、投标产品采用的控制柜系统(包括控制柜、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为原厂原品牌,得5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产品的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绳头组合全部采用原厂原品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5、电梯安全技术保障:
a、为防止因制动力不足而导致电梯溜梯或蹲底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投产品具备先进可靠的制动器制动力测定方法(需获得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得3分;
b、为防止因电梯层门坠落而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投产品具备先进可靠的电梯层门防坠落安全保护装置(需获得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得3分;
c、所投电梯具备可防止电梯印板被随意调换的方法和系统(需获得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得3分。
以上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证书复印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6、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对产品(1、曳引机制动器;2、电机线圈局放;3、门开关;4、 平台按钮;5、层门门锁装置;6、井道终端开关;7、槽型光电开关;8、中分门机系统)设计基准评定,提供厂家试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 分,共8分。
(三)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17分
1、根据施工安装计划、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控制计划、成品保护措施、调试和验收方案以及现场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可靠性及完整性方面,方案最科学合理、可靠、完整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靠、完整性较强得3分;方案、完整性有缺陷的得1分;
2、投标单位需获得2019年度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维保四星级及以上证书得4分,维保三星级及以下的得2分,无星级证书不得分;(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维保星级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免费保修期内的具体实施服务方案和措施:根据内容(含保修服务标准、人员情况等)和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需提供相关维修人员资质证书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方案最科学合理,措施最到位,可行性强的得3分;服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措施较为到位但有缺陷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到位但有重大缺陷的、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或其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被纳入“96333”电梯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网格救援单位的,且在电梯网格救援单位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成绩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综合实力比较:16分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过权威机构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获得1次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由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绿色工厂(符合GB/T36132-2018)”证书得4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证书的得4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且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得4分(需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变更)公告与原文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变更)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金储街298号
联系人:顾箐
电 话:0512-68856196
2.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
联系人:荣世明、丁莎莎、赵华英
电 话:0512-68780552
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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