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花茶公园葛村路3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25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1月14日-2021年01月20日
挂牌价格
内详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市金花茶公园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南宁市金花茶公园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4号,是全国首家以种植“茶族皇后”——金花茶和山茶等茶科植物为主的综合性公园,占地面积23.78公顷,公园突出金花茶特色,以植物造景为主,全园划分为金花茶基因库、金花茶故乡、茶花精品区、四季茶花区等十大景区。公园年接待顾客量达200万人次以上。
本次招租标的为葛村路3-2号、3-3号、3-4号商铺,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铺 号
参考面积(㎡)
经营范围
挂牌价格(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葛村路3-2号商铺(原为千鹤日本料理餐饮店)
438
非烧烤类餐饮、金融、办公(不能经营危化品、化工品、早教培训、幼儿园、KTV、酒吧、夜总会),不能作为任何形式的私人会所或高档消费场所使用。
31
10
2
葛村路3-3号商铺(原为五韵茶馆)
茶馆、金融、办公(不能经营餐饮、危化品、化工品、早教培训、幼儿园、KTV、酒吧、夜总会),不能作为任何形式的私人会所或高档消费场所使用。
3
葛村路3-4号商铺(原为大清府酒楼)
876
57
备注: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针对意向标的,报名时必须将意向标的序号填写清楚。如: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10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20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
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违约、损坏设施等应当抵扣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回。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符合该铺面经营范围要求的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以提供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须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不按期年检营业执照、不遵守合同约定、违法违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拖欠租金水电费、不服从管理等行为。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
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