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1-3号金湖苑A座2间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24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1月14日-2021年01月20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1-3号金湖苑,两套住房户型均为2室2厅,厨房、卫生间配套,有阳台。水电设施齐全,配有冰箱、柜式空调、热水器、床铺、沙发、衣柜、厨具等,室内所配的设备设施属华宏公司所有,产权属华宏公司所有。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备注
1
滨湖路1-3号金湖苑A座3单元406号房
97.48
16479
10000
1至5
仅限作居住 或办公场所
从第二年起租金以5% 的递增率逐年递增。
2
滨湖路1-3号金湖苑A座4单元407号房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2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按租赁期第一年的第一季度租金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交纳,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年)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承租方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必须办理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资质,不得无证经营,不得利用承租场所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
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