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号热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号热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1日14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号热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10013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号热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结算编制并出具结果(涉及结果文件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竞争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谈判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月1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乔丽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37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乔丽娜
电 话:0459-628770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0459-6372668
附件:
项目需求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服务技术规范要求:
1、工作内容:高新城投公司3号热源建设工程的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工作(需依据现有图纸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配合采购人完成3号热源建设工程决算工作。
2、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编制业务质量复核措施
(1)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在1%以下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在5%以下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编制费;
(2)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扣减项目编制费总额的2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扣减项目编制费总额的5%。两项误差都超过相应标准的,扣减评审费累积计算;
(3)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扣减项目编制费总额的3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扣减项目编制费总额的10%。两项误差都超过相应标准的,扣减编制费累积计算;
(4)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的扣减项目编制费50%,并视同存在严重评审质量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扣减项目编制费总额的20%。两项误差都超过相应标准的,扣减编制费累积计算;
以上按采购方要求及高新区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结算结果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扣减编制费依据。
(二)结算编制依据
(1)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招标文件;
(4)施工合同;
(5)工程施工期内大庆市材料、设备价格;
(6)相关省市结算文件。
(3)质量标准要求
全部工作内容完成要客观、真实、准确、公平、全面。
(四)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依据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进行结算,付款流程按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付款流程进行。
特殊说明:采购预算中已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结算编制过程中可能因资料不全、施工方不配合等因素产生的等一切费用(鉴定费、咨询费等)。
本项目建议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立军13936958033
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按付款方式进行分段验收,每段验收需经采购人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方视为通过验收,采购人完成工程决算后视为全部采购内容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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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