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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1月14日 13:2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南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南澳县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3:2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51.32656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旭文项目联系电话13750425311采购单位南澳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4-86812809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1811号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50425311
项目概况 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0-A087 项目名称: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3,265.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第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13,265.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13,265.60 1,513,265.6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1年10月前完成整体工作交付验收并达到验收合格,抚育率达1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供应商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营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 联系方式:0754-8681280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1811号房 联系方式:13750425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旭文 电 话:13750425311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1月14日 相关附件: 协议.pdf 南澳县2021年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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