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FHX2020-XC-G-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城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中标通知书”中:
原招标文件: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修改为:32.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与投标(响应)供应商约定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人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载明相关内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低床(实木)、幼儿储物柜(实木)、报告厅桌子。
(三)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文件“七、政府采购政策”中:
原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现修改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评分标准的(二)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报告:
原招标文件:1、原材料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家具生产厂家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现修改为:1、原材料检测报告,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采购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二、评分标准的(三)产品生产工艺图(结构图)及效果图比较”:
原招标文件:2、投标单位根据所投产品提供以下区域的效果图:
58美工区,长廊建构区,阳光书屋,共3张,评委根据每张效果图布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色彩、空间布局)、美观度等进行比较打分,每张图纸由评委在0-2分之间评定,本项最高6分。
现修改为:2、投标单位根据所投产品提供以下区域的效果图:
58美工区,长廊建构区,阳光书屋(共3份)布置符合幼儿心理特点和活动特点,从安全性、便利性以及色彩、空间布局与整体环境融合协调,适合幼儿的审美情趣等方面进行评审,布置符合幼儿心理特点和活动特点,有较高的安全性、便利性以及色彩、空间布局与整体环境融合的每份得2分;布置符合幼儿心理特点和活动特点、有较高的安全性、便利性的每份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6分。
(六)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时起至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2号开标室
2、开标:
时间:2021年1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湘城小学(代建方: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沈周路28号
联系人:戴杰
电 话:0512-65154012
2.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3A层05-08单元
联系人:徐钰燕、王静
电 话:0512-6687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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