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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平潭城投集团企业文化与党建文化宣传(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号楼16层(城投集团)、15层(置业公司)、13层(区环发公司、城市设计院)、14层(区环发公司)、17层(管廊公司、市政园林公司)、22层(市政开发公司)分别进行企业文化与党建文化宣传创意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
2.2.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优化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确定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等所有设计内容。
2.3.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用按12万元包干计取。
2.4.限额设计:每层施工不超过13万进行限额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3.4.投标人需具备组织施工的能力,以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与文创类制作(施工)项目相关的协议书为准。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本招标项目采用排序法 的评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交存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16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38380508传真:/
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38360010邮箱:769983116@qq.com
联系人:廖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