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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泉宏莆招[2020]09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溪河道(新县村)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邀请:1.福建省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省建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中德市政园林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
建设规模:约120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01月12 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请于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新县镇湘西西路62号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邀请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人:小郑
电话:15759902625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850252811
监督部门: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电话:0594-3597119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街与涵园路交叉路口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