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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4号线信号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安全测评服务采购项目(2021-2023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4号线信号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安全测评服务采购项目(2021-2023年)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1-4号线全线(含OCC控制中心及场段)。
1.3项目编号:202012180001。
1.4招标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1-4号线信号系统开展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安全测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测评报告(含提交至南宁市公安局完成备案)、人工服务、协调原厂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协助招标人配合网信办、网安支队检查等网络安全检查、培训等工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元整(¥1640000.00元)。
1.6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计1095日历天(2021-2023三年整)。1-4号线信号系统每年计划各开展一次测评,其中1、2号线信号系统第一次测评须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测评服务(完成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其他测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本年度测评服务(完成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服务期内合计完成测评次数为12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 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前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三级(或以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业绩。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2.5投标人近3年未受到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警告、处罚,并未被责令期限整改,相关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上进行查询佐证。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网站,在“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25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原则上通过邮寄快递或供应商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
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投标人自送包裹的的时间为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或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袋(或箱)的密封问题,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杨燕芬
联系电话: 0771-5590522,15077119639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网站(http://www.{wz_no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中国e车网平台(http://www.ecrrc.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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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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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30022
| 邮 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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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卢治儒、纪顺丽
| 联系人:杨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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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1-2779169、0771-2778976
| 电 话:0771-55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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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771-55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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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npz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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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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