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关于“霞浦县城乡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一期)下浒卫生院工程(监理)”项目的
补充通知0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编号为E3509210902100046003“霞浦县城乡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一期)下浒卫生院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现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8.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 2、“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 级。”
现修改为:“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 2、“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9.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现修改为:“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1年1月26日上午9:00更正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中有关上述内容一并进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01》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一并执行。当《补充通知01》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补充通知01》为准。
招标人:霞浦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