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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省拖片区及周边地块旧屋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答疑澄清(1)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市省拖片区及周边地块旧屋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37001)
一、答疑如下:
问题1、福州市建委及工商联评审的职称专业均为市政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请问: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或市政工程施工等,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1、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或市政工程施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福州市省拖片区及周边地块旧屋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包括磐石路北路、磐石路延伸段、郭前路北路、新厦路、满洋中路、山前支路一和山前支路二,其中:磐石路北路起于新店外环,止于坂中路,道路长度637.465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PK0+000,终点桩号为 PK0+637.465;磐石路延伸段起于坂中路,止于新厦路,道路长度204.385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PYK0+000,终点桩号为 PYK0+204.385;郭前路北路起于新店外环,止于新厦路,道路长度903.186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GK0+000,终点桩号为GK0+903.186;新厦路起于现状新厦路,止于秀山路延伸段,道路长度912.772米,道路红线宽度18-34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PYK0+000,终点桩号为 PYK0+912.772;满洋中路起于龙头路,止于厦坊路,道路长度705.66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MK0+000,终点桩号为 MK0+705.660;山前支路一起于山前路,止于秀峰路,道路长度430.719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SYK0+000,终点桩号为 SYK0+ 430.719;山前支路二起于山前路,止于坂中路,道路长度572.430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SEK0+000,终点桩号为 SEK0+ 580.255。招标内容为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的2.5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的:“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不提供”修改为:“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另行协商”。
3、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1条款分包修改为: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第4章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补正数据第3项3.9条款第3点原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2016]24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60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为: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2018]139 号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