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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WXHS202001001-X02新洲家园七期项目A地块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WXHS202001001-X02新洲家园七期项目A地块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4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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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新洲家园七期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A地块工程一标段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洲家园七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洲家园七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19]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地块工程一标段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前洲街道邓北路与新洲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809.36㎡;地下室约9755.44㎡;建筑物高度(最大)96.15m;单跨跨度(最大)8.1米;单体面积(最大)30557.08㎡;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33层,地下1层;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包括5#楼、9#楼、配套服务用房2、3#变电所、2#变电所、一标段地下室、门卫。
2.1.3 合同估算价:245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8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7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新洲家园七期项目A地块工程一标段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809.36㎡,包括5#楼、9#楼、配套服务用房2、3#变电所、2#变电所、一标段地下室、门卫。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4200万元且地下室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中挑选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为准。

特别说明: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新洲家园七期项目A地块工程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共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某一投标人已在之前标段中(以开标先后顺序为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之后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自2019/01/1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1/1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0/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4日9:30至2021年01月19日9:30;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6日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99号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顾敏杰 联系人: 李静珠,陆翠芹
电话: 0510-83380393 电话: 0510-882263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2606411@qq.com
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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