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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安溪县城厢镇大坑溪(员宅幸福院至西溪汇合口段)清淤工程 (项目名称)1标段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溪县城厢镇大坑溪(员宅幸福院至西溪汇合口段)清淤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建省亿洲工程建设发展有限、福建省东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394050元;
2.3 最高控制价:2394050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7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或市政工程专业 / 职称 不低于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1月 25日 15时 00分前。
3.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萬伍仟元(45000元)。
3.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纸质招投标的,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13 日8时00分至2021年 1 月 18 日18时0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509室,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 1月25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1.1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1.2在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溪县城厢镇
联系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
传 真: /
移动电话:1385970652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509室
联系人: 小林
办公电话: /
传 真:0595-23135599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