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海珠区赤沙村、北山村、三滘村、桂田村、小洲村、石基村截污纳管工程——小洲村房屋安全鉴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法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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