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TQCG-2020-10(招标文件编号:AHTQCG-2020-10)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刑侦大队电子数据现场快速采集提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数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安徽数证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数据现场快速采集提取设备 | 无 | 无 | 1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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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晖、李忠、谢广平、石坚、程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刑侦大队
地址: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
联系方式:孙队长1990562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联系方式:徐工17355103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1735510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