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宣城泾县交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宣城-泾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悦海汽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7100.00元,招标编号:JX-CG-XJ-2021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1001
二、项目名称:泾县交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悦海汽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大厦A1座701室
成交金额:327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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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交警执法执勤车辆
品牌:大众朗逸、宝典
规格型号:2021款1.5L自动风尚版、2020款1.8T汽油四驱尊享版长轴JX4G18A6L
数量:2辆、1辆
单价:110900.00元、105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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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绍明、翟利民、王小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和代理合同约定收取、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东北、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13805623008、138563135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0562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36号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1385631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梅先生
电话:13805623008、13856313501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