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委托发布,2021-01-13,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桥附近。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桥附近,管线由北江南岸沙水村过江至北岸河口接通三水公司供水管,共敷设约2100米供水管道,须跨越北江大堤(堤防等级Ⅰ级):其中南、北岸管道工程长约1300米,采用DN1200-1600钢管开挖敷设;定向钻管道工程长约800米,采用DN1200钢管定向钻穿越北江河床。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83,273.00元;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及计量服务等。监督、管理本项目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履行本项目合同中关于监理的职责内容要求,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型: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档案系统录入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代表的要求
(1)项目总监代表: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1)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2)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者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7月至12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月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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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西水路121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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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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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先生
| 联 系 人:区兴柱、卢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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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 87518680
| 电 话:0757-8636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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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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