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中区武胜大楼2楼电力电池室气体灭火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询价成交供应商公示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中区武胜大楼2楼电力电池室气体灭火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询价(项目编号:TM-DXXJ20201073)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2021年1月5日开始评审。本项目共2名应答人应答,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成交供应商为:
上海思费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8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 系 人: 陆吴挺
联系方式: 18930300524
邮箱地址: luwuting.sh@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区电信局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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