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2年深圳电信福田区分公司成本项目办公场地房屋零星维修土建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编号:ZB-09-04A-2020-D-A22669)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1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费率:26.88%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期:具体订单工程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具体订单工程计划在4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费率:29.28%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期:40个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恒泽,二级建造师、粤2441616073456。
中标候选人(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丁烨,一级建造师,粤1440608041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三、其他
开标时间:2021年 1月 13日
本项目2021年1月1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公示期:2021年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18日24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无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联 系 人:黄炎良
电 话:075588992748
电子邮件:szhuangyl.gd@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423 号远晖商厦8楼
联 系 人:庞燕
电 话:18689467169
电子邮件: pangyan@gc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庞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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