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公务活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区政府大厦1011号(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0530-5928099(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省菏泽市市开发区县(区)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号B栋1006室 |
联系方式:17854004999 |
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公务活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02202102000005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4、若供应商注册地不在菏泽,必须在牡丹区设有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5、供应商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A包供应商不少于自有车辆10辆;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等渠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以中任意包标。 | 50.000000 | B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4、若供应商注册地不在菏泽,必须在牡丹区设有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5、供应商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B包供应商自有车辆不少于3辆;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等渠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以中任意包标。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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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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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0分至2021年1月2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
3.方式:供应商请于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以上两个网站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14日 至 2021年1月20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4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联系方式:17854004999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