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卫生健康局抗疫和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1月13日 14: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镇赉县卫生健康局抗疫和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用车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镇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区域镇赉县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4:0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翰林学府22号楼下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00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预算金额¥112.95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冷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436-7305072采购单位镇赉县卫生健康局采购单位地址镇赉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冷先生 0436-7305072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1884153319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博附件:附件1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镇赉县卫生健康局抗疫和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用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翰林学府22号楼下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SZB20-022 项目名称:镇赉县卫生健康局抗疫和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用车项目 预算金额:112.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编号21001号文件批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7)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翰林学府22号楼下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方式:自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其他补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镇赉县 联系方式:冷先生 0436-730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841533191 联系方式:袁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先生 电 话: 0436-730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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