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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1月13日 14: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拍摄制作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4:0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因疫情期间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预算金额¥18.5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4-86803737采购单位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8839047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先生、张女士024-86803737
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00192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拍摄制作项目,时长约1分钟,主题为“打通生命通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之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因疫情期间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书。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书5、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88390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孙先生、张女士024-86803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 电 话: 024-868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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