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辅助系统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安阳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安县竞谈采购-2020-70,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辅助系统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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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安县竞谈采购-2020-70 |
2、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辅助系统设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315,000.00元 |
最高限价:3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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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SFZC2020-174-1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辅助系统设备项目(二次) | 315000 | 3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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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辅助系统设备项目(二次),需采购视频会议室终端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后附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 |
3.方式:本次采购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完成用户注册后下载谈判文件。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网站,登录“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http://www.ayggzy.cn/index_sf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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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东工路49号院 |
联系人:申亚涛 |
联系方式:0372-510351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阳高新区弦歌大道与平原路交汇处华强新天地11号楼4层 |
联系人:宋永国 |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宋永国 |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