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截止日期:2021-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五原一中周边古郡街、南环路、繁荣路、滨河路、兴原南路路灯安装工程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编号:QLC2021-00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五原一中周边古郡街、南环路、繁荣路、滨河路、兴原南路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五原县隆兴昌镇开元新居13号楼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C2021-002
项目名称:新建五原一中周边古郡街、南环路、繁荣路、滨河路、兴原南路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路灯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 路灯 | 路灯安装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50,000.00 | 2,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灯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本次所采购路灯的生产能力,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路灯及灯杆检测报告;(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5)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6)到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开元新居13号楼底商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获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路灯及灯杆检测报告;
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8)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9)2020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形成财务年度的新公司对财务审计报告不作要求;
10)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方式:1514986935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全流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开元新居13号楼底商
联系方式:13722199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欣
电话:13722199046
内蒙古全流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