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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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5101012021000039,招标文件售价:1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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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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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0039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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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900000 |
最高限价 | 包件1最高限价为30万元;包件2最高限价为30万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包件1:合同签订后45天。包件2:合同签订后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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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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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到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
方式: | 1、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邮购方式(邮费自理):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录入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等信息资料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发出采购文件。3、远程购买方式: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录入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件后发出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邮箱:service@sc-zhh.com。 |
售价: | 15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年02月02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备案号:(2020)3403号,采购品目:其他服务,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 2万元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共分为 3 个包件:
包件1:成都市蒲江县狮子树村、铁牛村“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包件2: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花龙村、通江村(社区)“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包件3:本项目包件3已经采购成功。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地址: | 成都市蜀锦路5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85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电话: | 028-6717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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