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马鞍山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2023年)道路清扫、绿化保洁服务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马鞍山,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MASCG-0-F-F-2020-1453,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2023年)道路清扫、绿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MASCG-0-F-F-2020-1453)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2023年)道路清扫、绿化保洁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MASCG-0-F-F-2020-1453
原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将招标文件P4页“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六开标室(谈判文件接收室)。
更正为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六开标室(谈判文件接收室)。
(二)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三节保洁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1、保洁人员配备要求
保洁人员数量不少于核定的最低人数。
管理人员
| 道路清扫保洁人员
| 驾驶人员
| 人员合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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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 498人(其中晚班22人)
| 45
| 5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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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1、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人员数量不少于下表中核定的人员数量。
管理人员
| 道路清扫保洁人员
| 驾驶人员
| 人员合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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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
| 498人(其中晚班22人)
| 45人
| 5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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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二)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情况:”
我单位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人员为 人,其中 同志为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称
| 证书编号
| 身份证号码
| 承担过 项道路保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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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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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期<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③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满足以上要求。
变更为: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我单位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人员数量为 人,其中 同志为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称
| 证书编号
| 身份证号码
| 承担过 项道路保洁业绩
| 在本项目中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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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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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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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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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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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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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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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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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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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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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满足以上要求。
②投标人为拟派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期<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将招标文件“第八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4.1.5.1”
3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5分
| 3.1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1)该项基准分为1.5分,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三人得基准分1.5分,在得基准分
1.5分基础上,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基础分上加1分,其他不加分。
(本项满分为2.5分)
(2)该项基准分为1.5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的得基准分1.5分,在符合得基准分
1.5分基础上,另外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的加
1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满分为2.5分)。
注:提供的业绩合同和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计分:
①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②投标人为拟派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期<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③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④本项所指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需符合本招标文件“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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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3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5分
| 3.1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1)该项基准分为1.5分,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八人得基准分1.5分,在得基准分1.5分基础上,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基础分上加1分,其他不加分。
(本项满分为2.5分)
(2)该项基准分为1.5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的得基准分1.5分,在符合得基准分
1.5分基础上,另外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的加
1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满分为2.5分)。
注:提供的业绩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计分:
①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②投标人为拟派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期<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③投标人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④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合同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⑤本项所指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需符合本招标文件“同类项目道路保洁业绩”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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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附件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3.1.1 道路清扫作业时间”和“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二节 相关服务要求-2.3.1清扫作业时间”
变更为:
冬季:早7:00分前、中午14:00时前应完成所有路段集中普扫工作。(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止)
夏、春、秋季:早6:30时前、中午14:00时前应完成所有路段集中普扫工作。(3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六)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四节 报价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报价内容测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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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工资及其它★
| 1.1 保洁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马鞍山最新保洁工资标准(标准详见后附件)
1.2 高温补贴每年每人发放不低于300元。
1.3 春节慰问费每年每人发放不低于300元。
1.4 晚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白班工资的50%
按照法律法规支付法定节假日及各类加班加点人员工资。
|
变更为:
序号
| 报价内容
| 报价内容测算要求
|
1
| 人员工资及其它★
| 1.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马鞍山最新保洁工资标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后附件)
1.2高温补贴每年每人发放不低于300元。
1.3春节慰问费每年每人发放不低于300元。
1.4晚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马鞍山最新保洁工资标准的50%(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后附件)。
按照法律法规支付法定节假日及各类加班加点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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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二节 相关服务要求”
2.1.6承包公司日常安全作业管理及考核执行《马鞍山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关于马鞍山市环卫一体化作业监管考核的实施意见》、《雨山区城市管理局道路洒水冲洗作业标准及要求》、《雨山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保洁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雨山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雨山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及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4.9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执行《雨山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及规范》
变更为:
2.1.6承包公司日常安全作业管理及考核执行《马鞍山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关于马鞍山市环卫一体化作业监管考核的实施意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洒水冲洗作业标准及要求》、《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保洁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及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4.9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执行《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保洁、绿化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及规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中标金额
| 费率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若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 1.5%= 1.50万元;
(500-100)*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1.5+3.2+2.25)*3年=20.85万元
(1)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85万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500万元
| 0.8%
|
500万元-1000万元
| 0.45%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25%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0.1%
|
10000万元-100000万元
| 0.05%
|
100000万元以上
| 0.01%
|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三、联系方法
1、项目单位: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南路2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黄超
电话:0555-679829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邮编:243000
联系人:刘璇、万萍
电话:0555-2229935
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