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弼教、孖庙、沙寮口、定安、潭村南、容桂群控)--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弼教、孖庙、沙寮口、定安、潭村南、容桂群控)--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弼教、孖庙、沙寮口、定安、潭村南、容桂群控)--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已由顺发改资〔2020〕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顺德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弼教、孖庙、沙寮口、定安、潭村南、容桂群控)--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17093.74元;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定安水闸西侧;
工程概况:新建定安电排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0m3/s,配置3台1800ZXB-4型斜式轴流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0kW。泵站规模为中型,等别为Ⅲ等。泵站止水范围内的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定为 2 级建筑物,止水范围外的其他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定为 4 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本次招标范围: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全部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电力线路工程(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各种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并跟进图纸设计和会审;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主导建设项目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项目移交使用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3.1.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录入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3.1.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1.3.3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并须提供已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登记备案信息网页件或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投标人聘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
(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和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登记备案信息网页件(或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录入手续,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拟派的项目总监的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4)需提供近半年(即2020年7月至2020年 1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之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时段截止时间可调整至2020年1月,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应盖有人社部门印章,人员信息可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查询。如职称证书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提供该职称证书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或获得职称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网页网址和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1.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备注: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及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996141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21层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2室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2660424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