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2,截止日期:2021-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1水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P-2020-A-1102)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1水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P-2020-A-1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水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II区C座1门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2020-A-1102 项目名称:2021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0 | 6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河道、湖泊、坑塘水质常规检测、排水户水质监测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50 | 50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汛期河湖、泵站水质监测、雨水处理设施监测、排水户雨水水质监测、雨水外排泵站监管、重点入河、入海泵站水质监测、自来水出厂水水质监测、居民终端饮用水、西区人工湿地考核监测、清淤污泥监测、应急监测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第2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七、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投标;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对于符合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投标单位不再给予价格优惠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次服务所需的检测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到 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II区C座1门101室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①供应商需提交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和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②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II区C座1门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II区C座1门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宝信大厦25层 联系方式:022-25203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厚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II区C座1门101室 联系方式:1662232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娜 电 话:16622320997
天津厚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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