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电缆)货物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893001001
江苏鑫康置业有限公司的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电缆)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江苏鑫康置业有限公司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建设项目通知泗发改核[2018]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电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电缆)招标
1.2
交货地点:
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泗阳县朝霞路南侧、洪泽湖大道西侧)
1.3
交货期或工期:
1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免费质保期:两年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交货后支付合同价的 20%,通过验收并完成送电后支付合同价的 30%,送电后安全运行满二年且经审计后付至合同价的80%,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东方明珠?尚书苑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项目(电缆)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招标需求。
招标控制价:600万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是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1月12日 09:00至2021年01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00;
6.2 开标地点: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鑫康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爱园路凤凰商一
| 地 址:
| 泗阳县东方现代城东北角中国建设银行旁
| 联系人:
| 夏仲文
| 联系人:
| 张雷
| 电 话:
| 13196887999
| 电 话:
| 18036900296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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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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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223700
| 邮 编:
| 223700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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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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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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