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SYJCGS2021-0910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通用物资(钢材)框架协议采购补遗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910
各投标人:
现对ZTSYJCGS2021-0910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通用物资(钢材)框架协议采购补遗项目做出调整:
原项目:(三)主要商务条款:
3.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由物资采购所按上年发生额度最高5%的比例从应付款中预留;本年累计发生额度超过上年的,则按本年额度最高5%的比例从应付款中预留。
现变更为: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质量保证期为需求单位收货之日起一年内,由物资采购所按上年发生额度最高5%的比例从应付款中预留;本年累计发生额度超过上年的,则按本年额度最高5%的比例从应付款中预留。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并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收到后及时回复确认(电邮方式)。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62080849 邮箱:1138011935@qq.com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2021年1月12日
回执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我公司收到本通知,并确认:1.我公司对以上修改内容无异议;2.我公司承诺有足够时间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文件。特此确认(未回复视为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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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