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1-13 09:18:58 阅读:次
关于梅林街道笔架山路一期道路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梅林街道笔架山路一期道路工程(交易登记号:21GC060006)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本项目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施工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现修改为“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12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施工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原招标文件中“本工程质量保修金退回期限为2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每年按比例退回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保单);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
现修改为“本工程质量保修金退回期限为1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退回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保单);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
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均同步调整。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为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