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
一、采购人:冠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冠县建设北路79号(冠县卫生健康局) |
联系方式:0635-5105522(冠县卫生健康局)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5406室 |
联系方式:0635-7029175 |
二、采购项目名称: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5202002000170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B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器械)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188.250000 | C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医疗设备)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208.000000 | D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药品)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80.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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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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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1月13日9时0分至2021年1月1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
3.方式:注:①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②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须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③获取招标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④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
4.售价:0.00元 |
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13日 至 2021年1月19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2日13时30分至2021年2月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慧伟联系方式:0635-7029175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附件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发售版招标文件为准)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发售版招标文件为准) |